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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理论与实践》:中科概念验证中心的案例研究与政策启示
文章来源:中科智汇工场 | 发布时间:2024-10-10
《智库理论与实践》是我国智库界专注智库理论研究与智库实践创新相结合的高端专业学术期刊,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南京大学联合主办。2021年被CSSCI扩展版收录,2022年被收录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23年被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刊引文数据库扩展期刊收录、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本文发表在《智库理论与实践》2024年第9卷第3期,全面介绍了中科智汇工场发起的“CAS概念验证计划”,深入剖析中科概念验证中心运行机制与发展经验,并就我国概念验证中心的建设提出了经验启示与建议参考。研究发现,中科概念验证中心采取了“主任负责制+合伙人制”双轮驱动的运营机制、线下线上联动的技术经理合伙人服务模式、全链条的项目管理模式,其成功的关键特征在于构建了价值共创的创新生态系统、健全了“信任+制度”的双元协作机制、创新了“引导—反哺”的循环商业模式。科技成果转化是新质生产力作用产业的重要基石,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POC)被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最初一公里”,是驱动创新概念与早期科技成果迈向商业化的关键环节。概念验证中心(Proof of Concept Center,POCC)是概念验证活动的承办机构与载体,负责组织项目挖掘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对接要素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自2017年国务院在《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中提出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以来,我国概念验证中心数量已超30家,但各中心仍处于探索阶段,多借鉴美国概念验证中心的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辐射范围不广、合作伙伴不多、制度管理不够科学等问题,尚未形成如何建设运营概念验证的“中国答案”。从学术文献看,现有研究多聚焦于对国外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模式的梳理,探讨概念验证活动中的资金问题、概念验证活动实现商业化的关键因素等细分问题,尚缺乏对中国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经验的总结提炼。本研究以中科概念验证中心为核心研究对象,通过剖析其发展历程、运营结构、服务模式、项目管理模式、协作机制、商业模式等关键特征,总结发展经验,旨在为我国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启示。案例对象与研究问题的匹配性是案例研究样本选择需遵循的首要原则。围绕我国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的先进案例与典型做法这一核心研究问题,本研究案例选择遵循如下原则:案例应具备典型性与代表性,且数据具有可获得性。据此,本研究选择了中科概念验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案例研究对象,理由如下:第一,中心依托主体是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和北京市海淀区政府联合建设的科技创新综合体——中科智汇工场,该机构长期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为概念验证服务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可供借鉴;第二,中心为全国首批概念验证中心,组织“中科概念验证计划”实施,较为完整地经历了中国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从无到有”的过程;第三,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京区研究所丰富的科研项目与高效的科技创新服务能力,通过概念验证,已支持培育一批早期项目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并在概念验证项目中形成实质性进展与成效;第四,笔者通过实地调研访谈、现场观察与网络调研等渠道收集数据,并就多源数据进行校验,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案例真实可靠。通过对案例资料的系统分析,本研究梳理了中科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历程与关键事件(图 1)。第一阶段:前概念验证期(2003—2019年)。概念验证中心尚未正式成立,中科智汇工场已大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中科智汇工场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的中国科学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作为科技部认定的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之一,是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化平台。2018年6月,中科智汇工场在主管单位指导下正式成立,按照新时期对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要求,采取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方式,承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地的服务工作。同年10月,中关村科学城在全国率先发布了“概念验证支持计划”。鉴于机构前期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有长期积累,2019年7月,在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和北京市海淀区政府支持下,成立概念验证中心作为全国首批概念验证中心正式开展相关服务工作。中心以中科智汇工场为运营主体,旨在打造中国科学院概念验证体系,打通基础研究项目距离科技成果商业化的“最初一公里”。第二阶段:概念验证中心形成期(2019—2021年)。组建概念验证中心,探索并形成基本运营管理模式。2020年,中心开启“CAS概念验证计划”,该计划率先实践“先验证概念,再转化成果”的模式,通过为概念验证项目整合提供种子资金、商业顾问、法务服务、创业辅导、产业资源对接、投融资、孵化空间等业务,增强以早期原始创新成果为代表的科技成果的转化要素配置。在此期间,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地的使命职责,中科智汇工场制定了全流程的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构建了项目评价和资助体系、启动了“概念验证创新大赛”,上线了线上服务平台“智汇科创大脑”,发布了“技术经理合伙人计划”,初步形成了相对专业化的概念验证工作流程与服务体系。第三阶段:概念验证中心发展期(2021年至今)。概念验证中心部署的概念验证项目具备标志性成果,基本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概念验证工作模式。截至2023年初,通过概念验证大赛遴选出的107项概念验证项目已有40个项目立项公示并获得了专项资金支持。在早期资金的引导下,已有12个项目成立产业化公司,项目共吸引社会资本3.7亿元,目前项目累计估值19.2亿元。此外,有7个项目完成首轮融资,5个项目与投融资机构达成初步投资意向。随着概念验证业务不断拓展,2022年初,中科智汇工场内部成立产业促进中心,负责统筹项目挖掘、项目服务、项目管理等工作。在总结POCC于北京地区筛选培育概念验证项目的经验基础上,2023年,中科智汇工场分别组建“中科(南京)概念验证中心”“中科(合肥)概念验证中心”“中科(雄安)概念验证中心”,在南京、合肥、雄安开展概念验证工作,这标志着一套相对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模式已基本形成。3.1 运营结构:“主任负责制+合伙人制”双轮驱动的运营结构“CAS概念验证计划”由中科智汇工场负责具体执行,中科智汇工场在该项目中的职责与特性决定了“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 合伙人制”双轮驱动的运营结构。一方面,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中心日常决策与管理工作,并组织项目的落地执行、成效进展、资金发放等工作。内设业务部门和产业促进中心。其中,业务部门分别承担科研院所与高校同地方合作项目、科技服务机构协同合作项目及入驻企业服务项目,产业促进中心承担项目挖掘、赋能服务、过程管理等工作。另一方面,实行“合伙人制”。中科概念验证中心在概念验证活动中更多发挥着组织和管理的功能,为概念验证项目产业化所需各类资源和服务汇聚各方主体,搭建验证平台发挥作用,将各类资源和服务以合伙人项目团队的形式汇聚于此平台之上。合伙人多以非正式、非固定的形式加入,中心在对合伙人团队进行综合评价后,纳入平台统一调配,以年为单位滚动并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规模,以市场化的运营机制灵活、高效地服务概念验证项目走向产业化。3.2 服务模式:线下线上联动的技术经理合伙人服务模式概念验证的核心工作是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服务,具备技术和法律知识、商务、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的技术经理人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在概念验证项目中,提供服务的技术经理人有两类。一类是提供基础性支持的内部技术经理合伙人,其主要职责是全流程跟踪服务概念验证项目,梳理项目的问题与方向,并向外部专业技术经理合伙人清晰阐述需求,担任连接科学家与市场的“翻译”角色。此类合伙人多由“概念验证学院”自主培养,主要面向科学家的科研助手、科技转化人员、知识产权从业者招募,学习内容包括市场分析、知识产权、财务计划、商业计划、许可、衍生公司、谈判和影响评估等,具备基本的概念验证理念与能力。另一类是提供专业研判与分析的外部技术经理合伙人,其主要职责是判断概念验证项目前景、对接项目落地所需外部高端资源。该类合伙人多由行业协会、垂直产业企业家、知识产权专家、政策专家、投资机构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专家担任,通常拥有相关行业10年以上从业经历。为支撑概念验证项目科技服务工作,中科概念验证中心还配套建设了概念验证线上服务平台。该平台囊括了来自40余个研究所的优质项目,形成项目库、专家信息库、仪器设备共享信息库,并为概念验证各方主体提供概念验证互动。同时借助科创大数据平台赋能工具,整合各类项目资源上千项、收集来自全国的技术需求上万项,助力项目精准匹配、精准对接、精准落地。线上服务平台与线下服务体系全覆盖式的服务模式,更好地助力项目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通道,并在需求端做好项目挖掘。丰富优质的项目源与科学高效的管理和项目甄别机制是“CAS概念验证计划”成功的基础条件。中科概念验证中心在实践中逐步明晰了适应自身工作特点的概念验证项目管理流程。通常情况下,一个完整的概念验证项目从征集到验收共需经过9个步骤(图 2)。第一步是项目征集,按照年度计划,面向相关科研机构及高校、企业开展项目征集,发放征集通知,开展宣讲。
第二步是项目初筛,由院属科研机构和高校、企业筛选项目,指导项目团队编写项目介绍。
第三步是项目资料形式审查,核实项目申报信息,完成项目资质审查,形成项目档案。
第四步是项目初赛,采取“项目路演 + 项目评审会”的形式,参照评审结果,项目按照一定的比例进入年终评审。
第五步是项目复审,采用路演或函评的方式,最终优选出不少于 10 个项目成为年度立项项目。
第六步是项目立项,立项项目需提交立项申请书,签署《企业成立协议》,提交项目任务书和预算表。
第七步是资金拨付,支持资金将拨付至立项项目成立项目公司。
第八步是项目深度服务,围绕立项项目的需求,有效开展政策、载体、市场、商业模式策划、融资等方面的服务。
第九步是项目总体验收,以立项时双方签署有关协议和规定的内容、完成时间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依据开展项目验收。在创新生态系统模式下,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投资者等多元创新主体,通过协同创新、资源共享、互动合作等方式,充分发挥各主体间的正向效应,实现整个生态系统的价值共创。中科概念验证中心主要参与方包括政府、科研人员、概念验证中心、技术经理合伙人、投资机构、市场用户,它脱胎于创新生态系统模式(图 3),并呈现出如下特征。
一是概念验证项目需要多元主体参与。在政府政策与资金的扶持引导下,概念验证项目鼓励科研人员、高校、科研院所、投资机构、技术经理合伙人、服务机构、市场用户等多元主体参与。一方面,概念验证项目技术、产业或服务相关联的从业者可参与申请加入概念验证计划;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发挥着政策资金支持、引导与监督的作用,概念验证中心发挥集聚与平台作用,其他创新主体间分工合作,各司职能。这保证了概念验证活动可以发挥验证项目可行性的作用,为项目商业化提供功能性与结构保障。二是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在创新生态系统中,各主体角色定位不同,形成了相互支撑的利益共同体。其中,概念验证中心处于整个创新生态系统中的枢纽位置,与各主体关系最为紧密。它在政府的领导与规制下运营,既面向科研人员所创造的科研成果端,又对接市场用户的需求端,还需协同技术经理合伙人共同参与项目研判。政府扮演着为概念验证中心提供政策与资金支持的角色,出台各类概念验证建设规划,并向市场用户、投资机构给予政策供给与宏观调控。科研院所联通着科研人员与概念验证中心,并在三者间形成协同合作的关系。尽管挖掘项目是概念验证的首要任务,但概念验证中心向科研人员逐一征集项目需要较高的时间成本,因此依托熟悉项目且兼具管理职能的各个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部门广泛征集项目则能够克服上述问题,既能够满足研究所的创新绩效考核需要,也为概念验证中心高效征集项目提供了渠道。在提供项目源的科研人员与概念验证中心之间,成果产出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部门承担着征集项目的职责与概念验证中心形成协同合作的关系。技术经理合伙人是创新生态系统的守门人与关键促成者,不同于隶属于概念验证中心的内部技术经理合伙人在科研人员、外部技术经理合伙人与市场等主体间扮演“翻译”的角色,外部技术经理合伙人不仅需要参与概念验证活动、对项目的质量与商业化前景把关,还要为项目链接匹配资源,促成其产业化。投资机构等市场用户的参与是概念验证与科技成果有效转移转化的标志,下游机构、用户的需求与反馈也倒逼概念验证体制机制优化,在需求侧对科研人员的科研选题方向施以潜在影响,从而实现概念验证的良性循环。三是以概念验证中心为核心的创新生态系统旨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概念验证项目的实施对科技成果产业化有正向带动作用。概念验证的作用在于弥合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间鸿沟,既包括跨越从科学研究到产品开发的“魔鬼河”,也包括跨越从研究成果到产品商业化、产业化的“死亡谷”与“达尔文海”,从而打破传统封闭的科研模式,改变科研项目与市场需求间对接不畅现象,打通科研成果与市场的“最初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据此,中科概念验证中心结合国内科研成果转化实际情况,以项目为抓手,以院所科研特长为牵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体系化的“创意性验证—可行性验证—商业化验证”(Idea—IP—IPO)的概念验证流程,既验证科研项目走向市场,也验证市场需求指引的定向研发。同时,中科智汇工场还构筑了包括咨询策划、技术赋能、人才培养、科技金融等服务以保障概念验证项目的后续发展。在中科概念验证中心的实际运行中,建立在对中心服务能力的认可、对中心品牌信任基础上的柔性信任机制,与建立在不确定环境下以期达成参与方共同心理预期的刚性制度约束,协同并济、互为补充。信任作为一种非正式治理机制,具有外在工具性价值,可以减少机会主义行为,让各创新主体更愿意分析知识、经验与资源,降低沟通成本。中科概念验证中心的信任协作机制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科研人员对技术经理合伙人的信任。科研人员应相信具备专业的知识储备与服务能力的技术经理合伙人能够真正帮助其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中心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信任。中心与各研究院所同属于中国科学院体系,自带亲缘属性,而项目的执行单位中科智汇工场因具有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经验积累,更易获得科研人员、技术经理合伙人、投资机构等各类资源方的信任,即概念验证中心“搭台”,其他创新和服务主体“唱戏”,两方互相成就,形成信任循环机制。制度是维系各创新主体有序活动的纽带与基础,能够降低不确定性与风险,为各主体提供明确的角色定位、行为规范与决策依据。由于概念验证项目所衍生的项目协作团队,通常以组织外非正式合作团队的形式出现,在参与方没有共同经历与合作历史的情况下,柔性的信任协作机制约束或将失灵,此时通过建立刚性制度对概念验证中相关主体及行为做出明确的限制或要求,可以实现强制性约束。为此,中科概念验证中心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如《“CAS概念验证计划”专项管理办法》《“CAS概念验证计划”专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CAS概念验证知识产权运维协议》《中科智汇工场技术经理合伙人计划》等,以规范概念验证计划管理流程、提升管理质量与水平。概念验证中心的可持续运行需要能够盈利的商业模式。商业模式的核心问题在于组织价值增值与用户价值创造,强调重新整合组织资源与创造新价值,并通过价值获取、传递与分配使得全体利益相关者获益。在一般概念验证中心的盈利问题上,由于参与概念验证项目的成果多处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初始阶段,技术、商业、市场等方面尚不够成熟,其高风险性与有限可投资性往往令传统投资者望而却步。此阶段的概念验证活动多依靠政府予以资金引导与支持,概念验证服务也多为公益性质服务,这意味着从事单一的概念验证工作难以支撑中心的运行,概念验证活动更多地需要依托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开展,并与后续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有机结合。中科概念验证中心结合自身市场定位与业务资源,尝试构建了政策资金引导与有偿服务设定、成果项目反哺的循环商业模式。一方面,中心主要经费来源是海淀区和北京市政府的引导资金,这是由当前阶段概念验证中心所提供概念验证服务的公益性质决定的。这些资金主要用于运营、建设概念验证专家团队、开展概念验证项目验证与评估、项目资助、组织概念验证交流培训等工作。另一方面,中心业务执行方中科智汇工场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机制,通过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创新主体合作、提供有偿服务等形式获取间接收益。基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生命周期与国内科研成果转化实际情况,中心探索实施了“创意性验证—可行性验证—商业化验证”(Idea—IP—IPO)的全流程“3I”概念验证模式(图 4),既验证科研项目走向市场,也验证市场需求指引的定向研发,并且通过提供涵盖咨询策划、技术赋能、人才培育、科技金融等项目在内的有偿服务体系,在产业链上下游寻找盈利点,反哺中科概念验证中心。在“创意性验证”阶段,验证工作主要围绕将科学家脑中的创意想法、创新思路,甚至是未形成具体技术思路的模糊概念,通过组织开展科技主题沙龙、头脑风暴、专家对接等活动,将创意思想明晰、固化。该阶段以“概念验证大赛”为抓手,立足各院所与高校,综合考虑产业方向、项目阶段等特征。中心已组织了专场路演 20 余场,进行早期待验证项目挖掘工作,并已初具品牌效应。根据概念验证涉及的技术领域及未来的产业定位,中心工作团队初步选择相关或相近领域专家,建立验证专家评审会制度,研讨该概念的前瞻性、创新性、突破性和可实现性,进行创意性验证。在“可行性验证”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已明晰创意和具有一定技术雏形,但缺乏目标引导的概念项目,通过产业分析、技术查新和知识产权判断等手段出具分析报告,并结合可行性分析报告申请资金支持。中心内设的“概念验证学院”,将培育的技术经理人作为专业服务团队,提供全程跟进式“概念验证服务”,包括专业咨询、对接政府资源、整合市场资源等。同时,中心面向科研工作者、项目团队提供企业管理、市场运营等培训,帮助科研人员完成科学家向企业家的转变;中心设立的“概念验证资金”用以精选市场潜力大、核心技术壁垒高、产业化进展快速的核心项目,经审议后的项目会纳入支持项目库,拨付扶持资金并导入其他辅助资源。在“商业化验证”阶段,主要工作是基于前期产业分析、知识产权查新、市场调研、风险预测与防控等报告,对可行的技术雏形制定商业化发展实施方案及资金支持计划,以解决初期技术开发资金短缺难题,助力项目持续研发及中长期发展计划。该阶段通过“概念验证学院”建立的技术经理合伙人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资金、市场资源,结合科创大数据平台和工业诊疗服务,为企业精准匹配上下游产业链、描绘用户画像、新建应用场景,精简企业从样机到量产的工业流程,缩短研发投入到产生效益的经济周期,帮助企业从初创期平稳过渡到发展期。概念验证项目的高风险性与市场化、产业化导向决定了概念验证中心的建设需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充分发挥概念验证中心与政府二者优势。结合上文分析,本研究从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的经验启示与政府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的政策建议两个维度给出策略建议。5.1.1 明确中心功能定位,探索概念验证运营机制受地区特征、资源支持、产业政策等因素异质性的影响,不同概念验证中心在实际运营中面临着差异性的决策情境。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首先需根据自身的业务领域、对外合作关系、概念验证项目源、资金来源等关键特征,明确功能定位,探索建设特色鲜明、适用性强的概念验证运营机制。考虑到概念验证目的在于验证概念和创新的市场可行性,概念验证中心还需兼顾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采用灵活体制机制,如创建市场化的运行机制、构建多元化的投资结构、采用灵活化的用人机制、提供线上线下联动的服务模式等。5.1.2 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概念验证服务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概念验证中心是由多元创新主体构成的创新生态系统,需要与各主体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共同推动科技成果通过概念验证走向商业化。第一,概念验证中心应结合自身的特征与优势,积极同外部创新主体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服务于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如与投资机构合作以寻求种子基金与专业管理咨询服务,与企业合作以更好地对接市场需求,与行业协会合作以及时捕捉行业动态等。第二,概念验证中心应建立线上线下结合的合作机制与平台,为各创新主体提供交流合作场所。第三,概念验证中心应加强引进具备专业技能与创新思维的人才,不仅可以通过广泛邀请行业内具备丰富经验的企业家、投资人、产业园区管理者、律师、咨询师、会计师等高层次人才,组成概念验证技术经理合伙人团队,为概念验证项目提供精准的服务与判断,而且能够通过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供实习机会与培训机会,吸纳优秀人才并组成概念验证服务团队,对概念验证项目提供专业化、跟踪式服务。第四,构建概念验证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经理人培训课程体系,向科学家、技术经理人与有志于从事概念验证工作的人员提供系统的培训,为概念验证中心输送专业服务人才。5.1.3 促进创新要素流动,构建概念验证商业模式系统组织知识、技术、资本与人才等创新要素是概念验证的关键所在,构建可持续的概念验证商业模式能够为促进创新要素的持续流动提供保障。对于概念验证中心而言,商业模式的本质是维系其生存的经营与盈利策略。一方面,概念验证中心应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对概念验证活动的支持和理解,通过公开渠道展示工作成果,或是向政府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与成效,与政策制定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主动建立沟通联系,这也是争取政府长期政策资金支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概念验证中心应瞄准科技创新主体充足和产业需求旺盛的区域,探索区域辐射机制;围绕概念验证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上下游,通过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孵化服务,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建立科研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等有偿增值服务体系,寻找潜在的盈利点。概念验证中心应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吸引更多概念验证项目与利益相关者,促进服务质量与效率的提升。5.2.1 加强政策引导与资金支持,营造概念验证创新环境政府性资金、机构自筹资金、社会资本是概念验证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由于概念验证项目的低成熟度与高风险性,概念验证工作仍需政府主导,发挥关键政策供给和资金供给的作用 。相较于后续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概念验证工作的重点是在成果转化的初期以少量资金对科研项目的商业前景进行判断,作为“点火器”促进地区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由于概念验证项目筛选至最终实现产业化尚有较长周期,概念验证中心难以通过从事概念验证工作实现盈利,因此,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撑可持续性的概念验证工作。第一,政府应就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做出长期规划与系统布局,出台针对性的概念验证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将中心建设纳入区域创新的政策体系之中,引导概念验证活动与科学研究及后续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相适应,并给予持续性的政策与资金支持。第二,政府应积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组织、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深入了解并积极参与概念验证活动,鼓励有产业化发展前景或市场需求的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尝试概念验证。第三,鼓励概念验证“先行先试”,探索适应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现状的概念验证模式,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塑造典型概念验证中心的品牌效应。第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市场激励方式参与到概念验证活动中,鼓励概念验证中心联合高新区、产业园区、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成立概念验证基金,对概念验证计划实施提供专项资金支持。5.2.2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概念验证技术流程当前,我国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多以零散的个体形式出现,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标准体系是概念验证中心科学化、规范化与精细化的技术集成,加强概念验证中心标准体系的建设有利于规范概念验证技术流程,将会是推动概念验证中心提质增量的重要举措。首先,概念验证中心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来源是实践中先进经验的总结与迁移,政府应组织收集并总结概念验证中心的建设经验,如项目遴选标准、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标准、评价体系、服务标准等,结合发达国家的建设经验,构建概念验证中心的标准体系框架。其次,政府应明确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目标与预期成果,并从运营管理、技术转化、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组织制定可操作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与操作规程。最后,标准体系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与持续迭代的过程,需定期就概念验证标准体系进行评估与完善。特别是,对于概念验证计划中知识产权保护、概念验证项目后续投资盈利等一系列意义重大而在实践探索中尚未引起足够关注的问题,不断更新相关标准并纳入标准体系之中,以顺应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需要。